天津建委责令13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限期整改(2022.6.14)

作者: tjzizhi.com.cn 【 原创 】 2022-06-14

按照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建部令第22号)有关规定,经核查,天津杰森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,具体如下:

1.天津万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,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技术负责人2项业绩不达标;

2.中鑫大华(天津)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,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技术负责人1项业绩不达标,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技术负责人2项业绩不达标;

3.天津杰森工程有限公司,未按要求提供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核查材料;

4.天津中瑞鑫达建筑工程,未按要求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核查材料;

5.海诚世纪(天津)工程技术有限公司,未按要求提供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核查材料;

6.天津柒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,未按要求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核查材料;

7.天津晗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,未按要求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核查材料;

8.天津华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,未按要求提供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核查材料;

9.天津江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,未按要求提供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核查材料;

10.天津格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,未按要求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核查材料;

11.中鸿达(天津)建筑工程有限公司,未按要求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、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核查材料;

12.华耐住宅科技(天津)有限公司,未按要求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、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核查材料;

13.海隆石油工程(天津)有限公司,未按要求提供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核查材料;

依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建部令第22号)第28条规定,现责令相关单位自公示期起2个月内完成整改,并将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报我局;整改工作完成前,相关单位将纳入我局重点监管范围;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,我局将依法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。



2022年6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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